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讯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即将出台。《条例》主要对成都市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认定、适用范围、组织机构、保护资金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条例》提出,在符合保护图则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利用历史建筑开展与保护要求相适应的文博创意、休闲旅游、开办展览馆和博物馆以及其他形式的特色经营活动。历史文化街区批准公布后一年内,相关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单独编制工作,并在保护规划内容中明确保护原则、保护内容、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等。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详细了解了67处历史建筑实现修缮利用的数量比例以及下一步推进计划。下一步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包括将增加保护数量,力争保护处数再多一点;加强抢救性维护修缮;依法健全保护利用制度体系,注重类型的多样性,川西民居特色再突出一点等。
(记者 赵雅儒)
原标题:成都拟鼓励历史建筑开展特色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