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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临时监护近一年 流浪少年依旧不回“家”(2)

2017-07-17 07:05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求解

“国家监护”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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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

村委会“国家监护”孤掌难鸣

将进一步设关爱项目 聘专人照管类似未成年人

参与雷雷救助工作的成都云公益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傅艳认为,雷雷的救助情况不容乐观。“之前他呈现出来的状态让人很有信心,但现在我们也不敢保证救助能不能成功了。”

傅艳介绍,在未成年人工作中有三类情况,“一类是在逆境中,只要给一点支持就会上升;一类是处于逆境,能调动内因转变;再一类就是类似极端案例,处于逆境也没有向上的内因,就得单独想方法。”目前,雷雷由之前的第二类甚至偏第一类,滑到了第三类情况。傅艳认为,问题的关键仍在雷雷妈妈身上。“我们发现雷雷的情况呈现出一个起伏线,每当雷雷发生变化时,都与妈妈回家却不愿见他,也不愿问候他有关系。而我们又始终无法联系上雷妈妈,进展的不顺让雷雷觉得救助是失望的。”

这也是村委会的“国家监护”面临难处的一个重要方面。“理想状态是,村委会进行临时国家监护,其余相关部门的服务体系跟上,再与家庭中的妈妈进行有效互动,在临时监护阶段就能把雷雷想跟妈妈生活的意愿达成,让他向利好转变。”傅艳介绍,而目前,在家庭因素缺失、其余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的现实下,村委会的“国家监护”显得孤掌难鸣。

“另一方面,村委会专业人员的缺乏、资金不足等原因也造成监护困难。”傅艳说,“目前我们基本敲定将在当地进一步设立关爱项目,聘请专人负责照管类似雷雷的未成年人,并支付其薪资、进行专业培训,解决专业人员缺乏问题。”

2

专家建言

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刘继同:

“国家监护”需要更多专业人士和组织

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刘继同认为,“村委会确实仅能在生活照顾方面尽力,其他方面没有这个能力和条件,这也是一个现实,也正说明了‘国家监护’其实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和专业组织。”

刘继同介绍,目前“国家监护”的执行存在诸多难点,高皇村村委会的困境基本上能反映出这些难点所在:没有专业人员;没有一套专业服务体系;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项经费。“对村委会、公安、街道办等部门而言,儿童保护只是原有职能的一部分,但儿童工作者又必须要求专业性。在服务体系上需要建立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服务要细化,警察有交警刑警之分,儿童服务也应该这样。另外,除了办公机构,更重要的是需要更多的儿童福利机构,需要固定经费,否则难以开展日常的运营。

独立儿童工作顾问杨海宇:

不仅要有人监护 更需要一个服务体系

杨海宇曾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多年,在他看来,“在进行‘国家监护’时,无论是临时监护还是长期监护,都应明确监护职责,应包含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心理、发展等多个方面,同时有具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的服务人员,有相应的儿童服务体系,在其熟悉的家庭、家族和社区的环境下进行,但目前国内在这些方面是缺乏的。

在雷雷的个例中,村委会缺乏经验和专业能力,也无相关培训,作为短期临时监护是可以的,但进行长期监护很难。“应该逐步建立儿童基本的服务场所,不仅是有人来监护,更需要一个服务体系,增加临时监护的能力。”杨海宇认为,在儿童保护工作中,应去培育和发展社区儿童组织、社会团体、例如“社区儿童之家”,能有专业社工参与,既有日常照管,又能了解孩子心理状况,提供关怀、辅导和及时资助。

成都商报记者 杜玉全

原标题:“国家监护”困局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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