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后驾驶”已成了老生常谈的话题,很多群众对酒驾问题也是谈虎色变,但仍有一部分视“酒驾”为无睹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不仅酒驾,还威胁咬伤警察,并威胁受害人,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2017年2月11日,当天傍晚19时左右,麻某驾驶小型轿车从安靖镇沿犀安路往犀浦镇方向行驶,行驶至犀安路“中国石油加油站”外路段时,车左后方突然受到了撞击。于是麻某马上下车查看,便看见是一辆长安牌汽车与他追尾了,当时车上有一个中年男子从驾驶室下来,便闻到其一身的酒味。谁知该男子看了一下车,随后又上车了,将汽车启动,想将车驶离。
麻某于是打开他的车门,叫他不要走,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说对方酒驾。这时在该路段巡逻的民警过来了解情况,该男子就向麻某的车后保险杠猛踹了几脚,并拿出手机照车牌,说要报复麻某。大概过了10多分钟后,该男子又从车后备箱拿出了两把改刀,并威胁、恐吓在场人员。
后来交警把现场勘查完后便将该男子带至郫都区交警大队。到交警队后,在吹气测试中该男子极度不配合,连续吹几次都故意假吹,在劝说无效后,值班民警准备带他到医院进行抽血取证,在带离时,该男子突然激烈反抗,对交警进行言语威胁,并将交警肩章抓扯掉。交警只能对其进行强制控制,在进行强制控制的过程中,将一位交警小腿咬伤及手背头部抓伤。后来交警将其控制住后,报警人提示说其背后还藏了一把螺丝刀,于是交警从该男子背后搜出一把螺丝刀。最后,派出所到达现场,将现场人员带至郫筒派出所。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血液样本中乙醇浓度为155.3mg/100mL。目前,郫都区人民检察院已以危险驾驶罪及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最终,杨某某因危险驾驶罪及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被郫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原标题: 酒驾追尾 男子竟威胁恐吓受害人,还咬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