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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多 入伍有奖励金

2017-08-01 07:31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日讯 8月1日开始,四川省今年的征兵工作将全面展开。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军区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军队和四川省各级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大学生入伍激励政策,如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等。

除此之外,大学生入伍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二、学费资助减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按照本科和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偿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三、考学升学优惠。(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均享受考研加分政策。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免试读研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四川省录取比例提高到50%。(五)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六)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七)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四、就业安置扶持。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根据川委发〔2011〕16号及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省教育厅还规定可视为实习期),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各地把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体系,给予重点培养,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6分。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6〕39号)规定,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加大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聘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和选配专武干部工作力度,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五、发放入伍奖励。根据川办发〔2016〕39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从四川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研究生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5000元、在校生(含大学新生)4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在校生(含大学新生)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各地在此标准上有不同程度提高。在四川省外就读各级各类高校并返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途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贴。

六、安排专项落户。川办发〔2014〕62号文件规定,凡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复学后本科以上毕业、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它优抚安置政策。(记者 雷兹)

原标题:四川: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多 入伍有奖励金学费可资助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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