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主不能接受
“担保公司没有向我出示通知书的原件。”
银行扣款失败后,文武彬收到过银行的一条提醒短信,但文武彬并未过分留意。
“我想,反正钱已经打到银行账户里了,银行扣一次不成功,还可以再扣一次,实在不行等到下个月一起扣。”但文武彬不知道的是,银行系统每个月只自动扣除一次。他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往账户里打款只是晚了一天,却面临如此严重的后果。
对于晚了一天,文武彬也承认确实逾期了。但是对于担保公司提出的15万违约金,文武彬表示不能接受。“担保公司应该收到银行的《催收通知书》后,才能上门催款,但自始至终,担保公司没有向我出示通知书的原件。”
担保公司照章办事
“客户跟我们签了合同,我们按合同来。”“我们只是按合同来,客户跟我们签订了合同,就按合同约定的办。”涉事担保公司的代理人王先生,拿出了一份和文武彬签订担保合同,合同上第五条写道:乙方发生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的,甲方有权依据银行出具的《催收通知书》或《提前结贷通知书》上门催款或收管抵押车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另外,合同第八条相关费用里还写着:催收费,按担保总金额的5%计算。
专家观点
合同缺乏合理性 担保公司涉嫌抢夺罪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省政协委员司马向林说,从表面上看,文武彬的行为确实已经违约,但违约也要分根本性违约和一般性违约。之前持续还了一年,而仅仅晚还了一天,这明显是涉嫌一般性违约,银行针对这类违约往往也会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宽限。
“我们常说要有契约精神,但契约精神也不能滥用。”司马向林说,遵守契约的前提,就是契约本身要公平、合法、合理,担保公司的这种行为,缺乏合理性。从民法上来说,担保公司涉嫌滥用合同权利;从刑法角度来说,担保公司动用非法手段已涉嫌抢夺罪,“因为,车买了一年多,过户上牌,文武彬就是这辆车的户主。”同时,司马向林也提醒说,一旦是合法合理的合同,当事人就要有契约精神,要养成按时还款的习惯,以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担保公司代赔偿后才有权要求车主赔偿
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祝皓峰说,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也就是说,担保公司首先要承担了担保责任以后,才能向车主追偿。“银行认为车主逾期违约,对车子进行扣押,如果车主没有偿还能力,会要求担保公司代偿。担保公司进行代赔偿之后,才有权利要求车主进行赔偿。”
律师提醒
签合同时 一定要注意格式条款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磊则提醒说,如果逾期,作保的担保公司确实会受到一定影响,比如信誉受损等。但在文武彬签订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10%违约金和5%的催收费有些显失公平,但一旦文武彬签字认可,就会带来一系列麻烦。
同时,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遭遇一方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即便如此,一方事后证明起来也很麻烦。”黄磊说,因此,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免遇到不必要的格式条款。拿不住时,应找法律专业人士帮忙,最后才签字确认。
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柳锋实习记者董兴生摄影刘陈平
原标题:按揭款晚还一天 担保公司扣下百万奔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