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5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陕西省乾县官方获悉,该县2015年5月14日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小轿车在城区与一电动车相撞,致两名学生一死一伤。目前,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受伤学生正在救治,事故原因仍在调查。
2015年5月14日21时10分许,陕西咸阳市乾县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使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该起交通事故系乾县干部马某驾驶私家车,在312国道乾县城区段紫都唐府小区附近,与该县两名学生骑乘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张某(男,17岁)当场死亡、史某(女,16岁)受伤。
事故发生后,该县官方成立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组。目前,受伤学生仍在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乾县位于关中平原中段北侧,渭北高原南缘,属陕西省咸阳市。距西安60公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35公里。(完) (记者 冀浩凡)
原标题:陕西乾县一干部驾私家车发生事故 致两名学生1死1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