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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40多户业主所购房屋早被法院查封

2015-05-17 08:27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山西太原市东大盛世华庭B6栋的40多户业主,从2013年开始陆续花费了总数近2000多万的首付款用于购买房屋。但是自从去年5月份左右这栋楼房被断水断电以后,业主们才了解到,购买的是早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子。

业主周先生表示,首付款交给了山西万润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到了2014年准备装修的时候,小区的物业却给他们停了水电。就此,业主了解到:万润公司在2013年售房时,就隐瞒了B6栋房屋被迎泽区法院查封的情况,并一直在销售。周先生拿出当时的售房宣传单以及报纸上的售楼广告,说当时万润公司曾向他们承诺,房子“五证齐全”。

据一份名为“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B6栋的93套房产,已经在2013年9月被查封。并且当地的国土部门的网站上,现在依旧有该小区存在查封的相关记录。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万润公司售卖给他们的房屋,其背后隐藏着一系列复杂的债务纠纷。

据了解,东大盛世华庭B6栋的业主们从去年开始就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退房退钱,并且也向当地公安部门报了案。但是快一年的时间过去了,进展依旧缓慢。业主表示,公安机关目前已经立案,而他们在本周二还在公安局见到过万润公司的负责人在“对账”。

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王集金指出,山西万润公司的行为应该属于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一种行为,因此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以及刑事责任。“从民事诉讼法102条规定来看,开发商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经被查封的、扣押的财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给予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那么开发商将已经查封的房屋分别出售给老百姓,数量达到了几十套,这种行为应该符合我国刑法第314条的‘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对于这40多户业主,王集金给出的建议是:业主可以要求万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包括要求偿还已经购得的房屋款项,并且承担相应的利息。同时可以要求其承担不高于一倍的赔偿。

原标题:40多户业主遇购房陷阱 所购房屋早已被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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