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8月14日讯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办理了一宗飞车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为达到获取金钱目的,邀约黄某、陈某、张某三人共谋驾驶摩托车抢钱,由李某同张某负责接应、陈某驾驶摩托车搭载黄某,黄某负责抢包。目前,经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宣判,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2015年2月20日,李某等四人窜至自流井簸米湾洞子附近,趁受害人聂某不备,将其携带的挎包抢走,挎包内装有1000余元财物。事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将赃款平分挥霍。
检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女性朋友,在逛街或外出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如果包的带子较长,我们建议最好斜背在肩上;如果带子较短,可以挎在肩上,尽量不要拎在手上。”走路时要沿着人行道走,不要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包尽可能背在没有车道的内侧,而不要在靠着车道一侧拎包,避免被飞车抢夺。(陈圆圆 记者 熊强)
原标题:四人合谋飞车抢夺 抢走女子千余元 被分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