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根据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提供的2015年7-9月份我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实际涨幅,市发改委将启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并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我市低收入群体发放2015年7-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记者了解到,此次补贴对象为2015年10月份登记在册的成都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孤儿;2015年7-9月份领取了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需要注意的是,本次价格临时补贴不包含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我市2015年7-9月份SCPI同比涨幅达到《实施意见》规定的第一档次补贴标准,即:每人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我市主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00元)的10%,本次价格临时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孤儿,每人按3个月计发;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每人按7-9月份实际领取国家助学金对应月份计发。(记者 侯初初)
原标题:我市将对低收入群体发放2015年7-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