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左一)和家人的最后一张合影。
再审之前,陈满父亲陈元成在整理申诉材料。
12月25日,德阳绵竹画家陈忆带着爱人,踏上前往海南海口的行程。陈忆不是去晒太阳,而是作为家属代表,去参加弟弟陈满的庭审。在陈忆行李箱里,有一套新衣服:衬衣、西裤和皮鞋。这是陈忆特意给弟弟陈满买的。“这次出庭可以不穿囚服,要他穿得周周正正的出庭。”陈忆说。1992年,23年前的12月25日,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物业管理人员钟作宽遇害。案发后,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随即被羁押。后历经一、二审,1994年11月22日,陈满被判死缓。从1992年到现在,他已经失去自由23年。
陈满被收监服刑后,他的家属却坚信,他没有杀人,是被冤枉的。于是,陈满父母陈元成、王众一夫妇和家人,开始了“儿子无罪”的申诉路。这一走,就是21年。这对老人的坚持和信念,引来法律界高度关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曾撰写长微博,将陈满案称为“活着的聂树斌案”。
今年1月22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教授和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琼,作为陈满案申诉代理人,在海口美兰监狱会见陈满。2月22日,他们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陈满冤案申诉状。
2月16日,易延友教授收到最高检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最高检决定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5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再审。
12月18日,年过八旬的陈元成老夫妇获悉,当天,浙江省高院向陈满辩护律师出具《出庭通知书》,明确再审开庭时间为12月29日14点,在海口市琼海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生与死
从“死者”变“杀人凶手”
12月23日,绵竹市迎祥路北段100号水电新村某居民楼,陈元成接受了华西都市报记者的专访。这对夫妇,均已八十高龄,行动不便。
王众一说,前两年,老伴陈元成得了脑梗,昏迷七天后,现在脑袋不怎么好使了。不过提及小儿子陈满,脑子还转得起来。
1988年,25岁的陈满在下海潮中辞去公职,与朋友结伴到海南。1992年6月,他开办了“冬雨装修公司”,雇了几名工人,承包工程。陈满整天忙于采购材料、收账、谈项目,对“钱途”充满信心。
哪知才过半年,一场噩梦袭来。
1992年12月25日晚7点多,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焚尸案。被害人钟作宽46岁,四川省广元市轻化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在现场尸体口袋里,警方发现了陈满的工作证。
起初,警方以为陈满就是死者,随即找到与陈满一起闯荡海南的老乡王洋,王洋随即捎信给陈元成夫妇。收到这一消息,陈元成夫妇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他们一边埋怨儿子不听话,放着“铁饭碗”不要去闯海南,最后命都没了,一方面也准备买火车票,去海南料理儿子后事。
“死的不是陈满,是物业管理员钟作宽。”两天后,王洋又给陈元成带来了新消息。得知儿子“死而复活”的时候,母亲王众一又大哭了一场。
可是,当王洋再次在公安局看到陈满时,陈满已从“死者”变成“杀人放火的嫌疑人”。
原来,在1992年12月27日晚,即案发两天后,因涉嫌杀人放火,在距案发地步行仅几分钟路程的麻将桌旁,陈满被当地警方带走。
罪或冤
喊冤21年,双亲已老
1994年3月23日,陈满杀人放火案在海口一审开庭。陈元成夫妇带着四川律师和在海口找到的曹铮律师赶了过去。
“爸爸妈妈,我没杀人,我是被冤枉的!”一审开庭当天,陈满的呼喊声,让陈元成、王众一夫妇痛心不已。
当年11月9日,海口市中院以杀人放火罪,一审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第一次收到儿子死缓判决书,陈元成老人感觉就是晴天霹雳。
老人说,那段时间,正在播放电视剧《阳光下的罪恶》,“电视里面断案也要凭指纹、头发丝这些嘛。”
甚至老人在等待判决书的那段日子里,连衣服都给陈满买好了,觉得可以接他回家了。
眼泪哭干了,老人决定申诉,为儿子做无罪申诉。
夫妇两人坚持每个月向有关部门寄出申诉材料。
时间流逝得太快,陈元成夫妇从中年变成老年,如今已走向暮年。“别人的退休生活是带孙孙,我们就是为儿子喊冤。”
老人说,虽然身体越来越不好,但他们还是要拼命活下去,申诉到最后一口气,“要等一个结果,等到儿子回来的那一天。”一方面是父母在监狱外的蹒跚奔走,陈满在狱中也一次次申诉着。
入狱至今20多年,陈满也从狱中寄出了数十封申诉状。他称自己不服判决,坚称“没有作案时间”。
在一封申诉状中,陈满这样写道:“1992年12月25日晚6点钟左右至8点多钟,我一直在宁屯大厦海南靖海科技工贸公司的702、703房,有公司的刘俊生、章惠胜等8人证实,公安机关调查了以上8个人,也证实了。我没有作案时间;他们说我杀了人,杀人的刀在哪里?一审未出示,二审未出示。我要求对现场血、指纹进行科学鉴定,好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原标题:陈满案明日再审 父母劝儿:“当你出了一趟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