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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参事:别对增量改革轻易画“禁区”

2016-01-25 17:17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东方胜

在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成都市提出,将建立“市民参事”制度。根据媒体报道,前期拟面向全市甄选3名市民参事,他们将收集民生、民向和民怨,把基层的声音送至党政领导案头。

这一问计于民、“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的创新之举,有人却提出了不同意见,拿出《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认为成都市“布衣参事”与相关规定有悖。立足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本着实事求是、责实循名的原则,成都的“布衣参事”是一次增量改革,不能因为有“参事”两字,就认为那就是原来的“参事工作”,就套用《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轻言其“不合规”。

首先,成都的“布衣参事”和传统的参事制度,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完全可以“多路并进”,不存在“违规”的问题。

新中国的参事制度始于建国之初的百废待兴之际。新政权的领导者亟需吸收熟悉政府管理和运作的人士,以借鉴其行政管理经验。所以,毛泽东同志在1949年4月7日就电示华东局负责人,提出上海解放后,“设立某种咨询机关例如参议室”。之后,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遴选任命了32位政务院参事,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人士、国民党旧政权人员和部分资深专家学者,并成立了政务院参事室。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事室工作的通知》,将参事由任命制、终身制改为聘任制、任期制。

200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0号),又对参事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概括了参事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在此基础之上,2009年国务院公布了《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传统参事主要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较高的知名度”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这些社会精英人士以自身的知识、经验,为政府决策、规划提供高屋建瓴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建议。

但这次成都推行的“布衣参事”,迥异于传统参事制度,“布衣参事”的选拔条件就是“三不是”:不是官员,不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不是中共党员。让这些“草根”来“参事”,当然不是让他们承担传统参事的精英议政、专家议政的职能,而是让他们把一线草根市民的真实想法和感受,摆上决策者的案头,让决策者能清晰听见到最鲜活的民意。

推行“布衣参事”是一次增量改革,旨在形成“多路并行”的局面。它不是“占道经营”,不占用传统参事名额,也不套用传统参事工作机制,当然也就不宜套用《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认为它这里不对、那里不对,因为本来就不是一个事物。面对改革,特别是各地结合实际推出的增量改革措施,作为论者,实在不宜先入为主地轻易画“禁区”。

其次,有人提出不必要搞“布衣参事”,完善现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制度就足矣,甚至认为“布衣参事”没有“选区”、没有“界别”,担心他们无法真正代表民意,甚至“塞私货”。

其实,推进“布衣参事”的增量改革,与完善人大、政协制度的“存量改革”并不相悖。而且,《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搭建“布衣参事”这一民意表达的新渠道,以健全决策咨询机制,让草根民意更直接地进入决策层视线中,有什么不好的?这至少是符合改革的“帕雷托最优”的。所以,对此不要轻易说不,更别怀着恶意的揣测。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成都的“布衣参事”当然不是传统的参事制度。这是一种制度创新,其目的是让草根把鲜活民意乃至民怨带到决策层。这也是重申“知政失者在草野”的本义。

传统参事的黄钟大吕,政府要听;“布衣参事”的下里巴人之声,政府同样要听。责实循名,当有实事求是的精神,不能因为“布衣参事”有“参事”两字,就认为必须套用《参事工作条例》,给管理创新画“禁区”。

原标题:布衣参事:别对增量改革轻易画“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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