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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0年与3女子领证结婚 民政局:当时未联网(2)

2016-01-28 14:13   来源: 扬子晚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马上连线

民政部门:我们未必有能力彻底“把关”

一般结婚登记当事人领证要签声明书,自担法律责任

在很多人认知中,结婚登记双方必须为单身或离异状态,民政部门也会对申请结婚登记人进行资格审查,为何侯某屡屡能够成功登记结婚呢?27日,记者联系到沛县民政局并进行采访。

沛县民政局一名负责人表示,侯某在2013年到该局进行的结婚登记中,他的婚姻状况显示为离异(该条记录为2012年侯某与陈兰办理了离婚手续),一般而言,民政局是将申请结婚登记人目前的婚姻状态作为是否符合规定的依据,因此,侯某当时的记录显示他符合相关规定。对于侯某2009年办理的结婚登记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可能是当时江苏尚未跟其他省市实现联网,不过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

记者随后联系到民政部门一名有近20年婚姻登记工作经验的负责人并了解到,江苏省是在2008年实现了全省婚姻信息联网,“此前,省内各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都遇到过利用信息不畅,钻空子骗婚、重婚的违法行为,全省联网有效的预防此类违法现象的发生”。但是,因为江苏跟国内很多省份还未实现婚姻信息联网,因此对跨省重婚、骗婚现象仍然无法从源头上杜绝。

该负责人表示,到了2012年7月份,民政部对外界宣布,我国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工作,因此,民政部门可以即时查询到申请结婚登记人的婚姻状态,方便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审查把关。但是,囿于历史原因以及登记人刻意造假,民政部门未必有能力完全审查出一些问题,因此,每一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准夫妇,都必须签署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明确要求申请双方必须遵守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如有虚假,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该份声明书要求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在监誓人面前亲自签署。

深度追访

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虽已联网但仍有漏洞

城市间、区县间是“同级设限”的,并不互联互通

江苏省所有婚姻登记机构的信息都已联网,在省里可以看到13个市、区(县)的婚姻登记信息,但同一级网络却并不互联,据称“这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

扬子晚报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在江苏省的婚姻登记信息平台上,可以看到省内13个市及区(县)的婚姻登记信息,信息可供相关部门调取;但如果城市之间、同一个市的区与区之间,这些信息是设限的,他们彼此之间不能共享。打个比方:南京市鼓楼区婚姻登记处看不到玄武区登记处的信息,苏州市信息平台上看不到南京市的登记信息……所有这些信息只有在江苏省婚姻登记信息平台上“互见”。

“相关部门说这也是保护公民个人的信息和隐私,其实婚姻状况才是应该彻底公开的有价值的信息。”民政部门一位执业人员告诉记者,婚姻登记目前依旧是本着“在男女双方其中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登记”的原则,在人口流动十分活跃的当下,如果双方在妻子户籍地南京登记结婚,那么在丈夫户籍所在城市苏州,就无法获悉男子的婚姻状况,他们的信息只能在省信息平台上获取,就给相关当事人或可能涉及到的部门带来麻烦。因此婚姻登记部门一直呼吁能够实现信息网络全面互通。

(扬子晚报记者 董婉愉)

原标题:重婚男4个老婆3本证 暴露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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