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成都主城区依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5年11月以来,成都市提前部署和启动了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目前已收缴非法鞭炮4580饼、组合烟花370组,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4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1月27日至2月3日以来,成都市公安局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组织销毁全市公安机关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和禁放区内回收的烟花爆竹共计6000余件,价值100余万元人民币。
《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都警方提示:
一、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公布的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四、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请依法、文明、安全燃放。
五、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请购买外包装上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不要购买专业燃放类和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产品。
附:区县禁放区域
(客户端记者 熊浩然)
原标题:成都绕城高速外侧500米内禁放烟花 警方公布区县禁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