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2月19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的政策进行了调整,个人和家庭购买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
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
原标题: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