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8日讯 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还进行销售,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还有可能陷入牢狱之灾!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这也是近年来武侯法院第一起通过刑事程序审理的涉及汽配销售的知识产权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于2010年10月租赁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盛世路九峰汽配城的一处商铺,销售汽车配件。自2013年6月起,张某在未经权利人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该铺面销售假冒“通用”公司旗下的“雪佛兰”、“别克”两个品牌的汽车大灯、雾灯、轮毂盖等配件。
经举报,公安民警于2015年11月24日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并在其经营的店铺内查获尚未售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共计1064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8万余元。
武侯区检察院向武侯法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张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武侯法 记者 刘佩佩)
原标题:男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被抓获 涉雪佛兰、别克两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