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市纪委通报两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2016-04-25 07:27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昨日,市纪委通报两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分别是:都江堰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明和原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陈宪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以来,都江堰市水务局发生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8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都江堰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明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原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陈宪因监管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领导职务。

金堂县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余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2月,赵镇城建办主任何某通过虚列广告费和办公经费的形式套取棚改工作经费2.7万余元,将其中1.9万元用于发放工作人员的“加班费”。2015年9月15日,何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县纪委立案调查处理。余强作为赵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分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监管不严,履责不到位,导致其直接管辖的下属,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王伶雅)

原标题:市纪委通报两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