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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汛期环境安全 9月30日前市州环保局须每天报平安

2016-05-04 07:39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史建婷

今年汛期天气形势复杂,各类灾害威胁大、影响重。5月3日,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加强2016年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全省各地要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有力有效有序应对极端天气下突发环境事件,9月30日前市(州)环保局每天要报平安。

受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全国入汛偏早,南方部分地区已出现强降雨,后期天气形势复杂,各类灾害威胁大、影响重。我省已逐渐进入汛期。针对汛期环境安全,各级环保部门要提早部署、落实责任,并结合辖区特点,修订完善汛期专项应急预案,强化流域、区域联防联控,加强敏感点位环境预警与预判,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事件,强化与气象、水利、国土、安监等部门联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次生环境事件,做好应急设备物资、人员准备。各地要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敏感区域的环境监管。

汛期要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环保部门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不报、迟报、漏报、乱报等情况。即日起到9月30日前,各市(州)环保局每日16点前向省环保厅电话报告辖区汛期工作及环境安全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原标题:保汛期环境安全 9月30日前市州环保局须每天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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