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被交警拦下,他此前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便冒充朋友的身份信息,并让人送来朋友的驾驶证试图顶替。昨日,记者从广安市交警部门获悉,男子最终因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款3150元,行政拘留10日。
事情发生在6月13日晚上8点半,一名男子驾驶川E牌照轿车行驶至广安城区环西二路时,被广安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经当场呼气检测,男子的酒精含量为53.2ml/100mg,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携带驾驶证。执勤民警将男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男子自称“谭某”,并准确报出了谭某的身份证号,同时很快通知人拿来了“谭某”的驾驶证。
不过,民警仔细对比发现,驾驶证上的照片和身份信息照片与眼前的男子有出入,男子辩称照片是自己多年前的模样,后经民警反复比对,最终确定驾驶证照片确实不是男子本人。男子见谎言被识破,随后称自己姓何,此前因醉酒被吊销驾驶证,这次便想到借朋友的驾驶证来顶替。
昨日,记者从广安市交警一大队获悉,经查证, 2015年10月,何某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岳池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何某因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使用他人驾驶证、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等4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3150元,并行政拘留10日。
秦林 唐小菊 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