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男子李某某虚构土石方工程,先后骗取富顺男子张强缴纳保证金、介绍费共计20万元,随后潜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富顺县检察院获悉,李某某日前被警方抓获,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李某某,现年31岁。2013年4月,李某某因资金紧张,从网上下载伪造了一份与贵州某投资公司签订有500万立方的土石方开采承包合同,然后花100元伪造了合同上的印章,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了富顺人张强,洽谈土石方工程事宜。
2013年5月2日,张强及其合伙人王建(化名)与李某某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李某某虚假入场通知书。同年5月6日,张强按照李某某要求,用张强妻子的银行卡给李某某转款10万元,作为工程进场定金;5月10日、5月12日,李某某又先后要求张强向其支付2万元现金、8万元转款,作为工程介绍费,随后潜逃。
今年4月份,张强向富顺县公安局报案称,2013年4月至12月期间,被李某某以缴纳工程保证金、介绍费等方式骗走现金20万元。接报后,富顺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6月2日,李某某在重庆市綦江区一宾馆内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查,李某某所称的土石方工程早于2012年就已由他人获得并入场施工,且该工程与李某某无关。近日,李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陈玉萍 记者 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