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记者从广安市岳池交警大队获悉,因酒席过度饮酒,岳池男子张某驾驶摩托车冲出道路坠落边坡,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经调解,与张某同席饮酒的3名当事人共同赔偿张某3万元。
据警方介绍,8月21日上午,张某与3名好友相约到西板赶场。中午时分,张某等人到一家饭馆吃饭喝酒。席间,几人推杯换盏,相互劝酒。下午3点,饮酒后的张某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冲出马路跌落至路边沟内,张某当场死亡。
民警认为,张某的朋友在明知张某要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对其席间饮酒未加以制止和照顾,不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张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经交警调解,张某酒友与张妻达成调解协议,3人共同承担张某丧葬费等 3万元。
岳池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提醒,酒后驾车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同席者之间相互劝诫、照顾不仅是道德上的安全保护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原标题:男子酒后驾车身亡 同桌劝酒人赔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