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过度加班的做法涉嫌违反《劳动法》
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加班现状,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余超律师对北青报记者表示,过度加班和不支付加班费的做法都涉嫌违反《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最多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为工资的200%。若公司随意延长劳动者工年时间,安排周末加班,以及不支付劳动者加班报酬,那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财经观察
“996”折射出互联网行业不景气
一名58员工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和几位公司员工都认为公司出台该政策事实上是变相裁员。“这么高强度的工作时间,不给补贴,还不允许请假,这不就是逼着我们自己走吗?”他认为,如果是公司裁员的话,需要支付一定赔偿,而员工自己提出离职的话,会为公司省下相应费用。另一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员工称,互联网公司只适合年轻人待,因为“老了就干不动了”。
上述员工表示,许多大型互联网公司早期给老员工非常优厚的福利待遇,包括每年的分红、股票,前几年又急速扩张,招聘了大量年轻人,这样就造成公司中年轻人干活多、拿钱少,中层吃老本、不干活的情况,大量增加了公司成本;现在一些公司高层意识到这一问题,希望以类似996工作制的方式逼走一部分拿钱不干活的中层老员工。
有分析认为,在这一现象的背后是整个互联网行业不景气的事实。互联网评论家葛甲称,“当前互联网行业景气度进入低谷。在经济形势不好导致企业经营情况下滑之后,企业要做的就是开源节流,勒紧裤腰带过冬。直接裁员并不好听,用不支出额外成本的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让受不了的低竞争力员工自己走人,却是个极好的办法。”
互联网评论家阑夕也表示,“在一个公司里面,非常上进的人一般不会在这个时候辞职,但是那些平时就比较懈怠的人可能就受不了要辞职,企业就能比较鸡贼地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用付出额外成本地来裁掉一批员工,重新整合公司的战斗力。”
原标题:“996”已成互联网行业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