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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委出台简政放权实施意见 10月1日起执行

2016-09-28 19:2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8日讯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建委获悉,日前,成都市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简政放权改革措施涉及到建设管理领域的方方面面,并从201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成都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建委主动调整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去年,市建委开展了第一轮简政放权改革工作,起草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意见》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精简行政审批要件和管理环节的意见》,在下放项目管理权限的同时对行政审批要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使管理流程得到优化,行政效率不断提高。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推进,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本次简政放权改革措施涉及到建设管理领域的方方面面。”该负责人介绍,对建设行政管理环节进行了进一步的精简和优化,制定了落实简政放权具体措施。《意见》中精简的事项主要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权限、专项基金(资金)返退审查权限、预拌砂浆产品进入市场限制、投标人员锁定、行业协会的行政管理职能、农民工“双卡”和视频系统管理、行政初审权的行使、中标备案办理条件、申领基坑施工许可证所需咨询论证报告出具单位条件、诚信表管理等。

据了解,《意见》在落实简政放权具体措施的同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建立放管结合工作体系,通过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管理平台、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双回访”监督制度等措施,推动转变“重审批轻管理”甚至“以审批代管理”的监管思维,进一步规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既能放权简政,又能管住管好。

同时,《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通过规范办事指南,完善事前告知;通过拓展网上办事功能,开通实时监控;通过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完善事中监督;通过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完善事后服务。进一步完善清单,推进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规范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权力运行,确保权责一致,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监管水平。

 

原标题:成都市建委出台简政放权实施意见 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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