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某被民警挡获
刘某被民警挡获后在交警分局接受询问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7日讯 从昨(16)日起,成都市交管局运用缉查布控系统,对涉嫌因再次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被依法注销或者吊销驾驶证的驾驶员,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挂牌稽查。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一旦车辆驾驶员被核实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处罚,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截止今(17)日下午3点半,成都市交管局共查处这样的违法行为5起。
据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刘元志介绍,昨(16)日中午12点15分左右,马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AX23**的白色雪铁龙轿车,沿人民北路由西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人民北路与一环路交叉路口时,被在此执勤的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挡下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马某某的驾驶证今年9月2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都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暂扣,属于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刘元志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在询问期间,马某某告诉民警,今年9月23日他驾照被吊销后,他所驾驶的这辆白色雪铁龙轿车便一直闲置。“他说昨日因为有事需要办理,他便抱着侥幸心理将车开了出来,但没想到却被民警发现了。”刘元志说,“根据《道法》相关规定,成都交警二分局已对马某某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就在马某某被查处十五分钟后,刘某驾驶川ANF0**号牌的灰色宝马轿车被民警现场挡获。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刘某的驾驶证已于今年4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成都市交管局吊销,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刘某被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从昨天开始到今日下午3点半,成都交警共查处因再次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或者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被依法注销或者被吊销驾驶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5起。
“成都市交管局此次运用缉查布控系统,对涉嫌因再次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被依法注销或者被吊销驾驶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车辆,进行定位查控,车辆一旦出现,系统自动报警并通知属地交警分局,下达查处指令,路面执勤民警对车辆予以挡获。”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凡挡获的车辆,立即核对驾驶员的驾驶证信息。一旦核实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处罚,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成都交警提醒,成都交警将继续严厉打击驾驶证被注销(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都将予以相应处罚。
(记者 梁鹏 摄影报道)
原标题:成都交警严查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