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卖菜 一边学法律
邵传远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1986年高中毕业后,由于预选考试没通过,他连高考的参考资格都没有,从此与农村、种地和打工结缘。除了在自家地里种菜,多数时候,邵传远都在家背后的西河边,摇晃着手中的沙漏,筛出一车车的河沙,卖钱维持生活。
这样的境况在1988年被打破。偶然的机会,在村子不远的邛崃一家新华书店里,他看到了一本关于司法考试的书,第一次接触到了“律师”这个词。得知高中文凭能参考,邵传远异常兴奋,他坚定认为,考律师就是他这辈子就业的唯一途径,而就业的目的,“是出人头地,让自己变得更强”。
1990年,一个抡锄头、摇沙漏的年轻农民,重新拿起了书本。当年,邵传远通过自学,开始参加四川大学法律专业的专科自学考试,第一次只及格了一门《国际法》。
邵传远的母亲余莲英回忆,“我经常说他,你都老了,还去考这些有什么用。”令老人家印象深刻的是,儿子每天筛完河沙回来,就一个人在屋里看书。2003年,他拿到四川大学法律专业的自考专科文聘;2006年,他又通过了四川师范大学本科自学考试,同时转至成都高新区正和法律服务所工作。
2006年,邵传远开始参加一年一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当时C证的及格分是315分,他说,2006年到2010年,参考4次都是以一分之差没有通过,2011年分数稍有下滑,2012年,C证及格分已经调制310分,邵传远考了316分。用他的话说,自己“用6年时间完成了大学生一两年时间就可以完成的事”。
2013年,邵传远又回到了大邑县老家。中午12点半的《今日说法》,晚上7点的《法律讲堂》,9点的《普法栏目剧》,他回家后看的所有电视节目都与法律有关,他的心情也随着那些全国各地的案子而沉浮。
邵传远说,自己接下的官司,一般是村民自己找他代理,也有一些通过熟人介绍来的。母亲余莲英说,儿子现在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家里种地,把菜拿到大邑县城去卖。不过这个说法到了邵传远那里就反过来了:“我主要是帮人打官司,种地是副业。”
“我现在手里还有好几个案子没处理,还在收集相关资料。”对于前不久婚姻法第24条因一条新闻的出现引发热议一事,邵传远说,“婚姻法这些有涉及,不过我一般是弄一些高难度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