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被遗弃案
基本案情
周某某是四川省彭州市某村的一名11岁的未成年人,自父母离婚后,判令周某某由其父亲抚养。父亲再婚后另育有一子,对周某某惰于照顾。周某某在小学四年级时辍学,独自回到乡下拆迁安置小区,无人照顾。周某某晚上住村民屋檐下,白天四处流浪。当地村委会曾多次出面协调,周某某父亲不问不管,周某某母亲也以离婚时监护权给了父亲为由拒绝抚养,周某某监护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长期的流浪生活让周某某沾染上许多不良习气,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
典型意义
此案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妇联、村委会联手合作,对家庭监护不力及时予以干预,落实了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特殊规定,维护了未成年人权益,同时挽救了问题少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证。
当地检察机关在本案中开展了强制亲职教育,帮助周某某的父亲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对改善周某某的监护状况也具有现实意义。截至目前,成都市检察机关已对6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14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了强制亲职教育课程,这也是检察机关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国家亲权的又一重要举措。
原标题:四川维护妇儿案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