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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成都试水职务科技成果混改

2016-12-14 07:13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科技成果转化难,是长期困扰我国科技界的难题。打破固有“枷锁”、让愿意创新创业的科技人员彻底“放开手脚”,成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12月13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成都市出台了新政,分别是《关于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与在蓉高校院所协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暂行)》,全面深入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职务发明人与高校院所可约定按不低于7:3的比例共享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

据悉,单个城市出台专项文件实施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一个案例

闲置6年项目

混改转化后两年创收3000万

成都的科技成果混改实验,在西南交大先行实施。该校土木学院杨其新教授团队的“隧道及地下工程喷膜防水材料”项目,从2004年起申请了6项发明专利,到2010年还未实现转化。这并非一个无人问津的“纸面成果”,作为相关行业企业,成都一家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非常希望西南交大将该科技成果评估作价入股该公司,但由于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奖励审批手续复杂,一直未能如愿。

作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试验的第一个案例,这个项目成功地将由西南交大所有的专利变更为该教授团队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共同所有,然后经第三方评估作价后入股该公司,该成果2014年完成了产品化,现已取得3000多万元的销售收入。

一次改革/

职务科技成果确权

个人占比不低于七成

成都市科技局局长卢铁城介绍,这项改革措施提出职务发明人与高校院所可约定按不低于7:3的比例共享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确定了分阶段的支持模式,实现了职务科技成果全覆盖。即:对既有职务科技成果、正在申请中的职务科技成果、新产生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都分别提出了分割确权的具体办法。其中,对既有和正在申请中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由职务发明人提出知识产权奖励申请,高校院所审查后与发明人签订奖励协议,并出具知识产权人变更所需材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委申请将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变更为高校院所和职务发明人共同所有。对于新产生的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高校院所与发明人签订奖励协议后,可共同申请知识产权。

截至目前,西南交大涉及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同相供电设备、钢轨焊接气体保护焊机、可降解生物材料等多项职务科技成果的160余项职务发明专利已完成分割确权,带动成立了7家高科技创业公司。

所有权+收益分配权

保障职务发明人个人收益

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转化和收益分配的方式。《实施意见》提出,已完成分割确权的职务科技成果可以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的方式实施转化。可采取协议定价、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和拍卖等方式定价。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完成分割确权的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转让或许可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有关成本和税费后,由高校院所与职务发明人按照成果权属比例对所获收益进行分配。可以说,这是“所有权+收益分配权”的双重确立,将最大限度地保证职务发明人的个人收益,调动其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从而充分激发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潜力。

四类支持

市校企合力引才

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

成都市科技局局长卢铁城介绍,成都市还将实施由在蓉企业提出人才需求并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和经费支持,相关在蓉高校院所给予科研或教学身份,成都市提供配套的科研经费、平台建设和政务服务等,重点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和世界500强企业共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办法。

对于引进的人才或团队,可给予四类支持。比如通过“成都人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对入选“成都人才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300万的创新创业资助,对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500万元创新创业资助。

原标题:全国首例 成都试水职务科技成果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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