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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收水果 不料引狼入室被盗万元

2016-12-18 12:2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案发现场(警方供图)

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18日讯 年关将近,大家都开始准备自家的年货。在成都经营水果生意的罗先生为了备货,来到宜宾市屏山县收购水果。不料刚到屏山刚开始收购水果,罗先生携带的一万元钱就被雇来的李某盗走。所幸,当地警察蜀黍给力,迅速将案件破获,追回了罗先生的一万元钱。目前,李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罗先生在成都一直经营着自己的水果生意,年关将至,这些天正在抓紧收购水果,听说屏山水果新鲜、味道好,准备到屏山收购一些水果。因为收购量较大,路途也较远,罗先生想到了和自己经常合作的李某和冯某,便又雇两人驾车至屏山收购水果。

12月14日凌晨,三人驾车来到了屏山县富荣镇,见天色已晚,便在富荣镇找了一家宾馆住下,疲惫不堪的罗先生进入房间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而此时李某因为白天和老婆吵架后心情烦躁,一直睡不着。恰巧起床上厕所时发现罗先生枕头下露出一叠钞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最终没有战胜贪欲,将钞票盗走。

第二天起床后,李某又像没事人似的,同罗先生到屏山县锦屏镇收购水果。趁罗先生挑选水果期间,溜至附近将盗窃钱款藏匿。挑选好水果正准备结账的罗先生,惊觉放包里的一万余元现金不翼而飞,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接到报案后,锦屏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依法对李某进行搜身时,在其身上搜出了一张屏山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坚持说自己曾办理过多地银行卡,此卡并非今日办理的。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民警通过调查, 迅速锁定了李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4日当日将李某抓获,将李某盗窃的一万余元现金全部找回。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可防人之心也不可无。就算是熟人也要多留个心眼,有时候,盗窃案的发生往往就是因为太过熟悉,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趁。平时身上尽量少放现金,出门要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避免有人顺手牵羊。

(刘诗琪 记者 李春雨)

原标题:雇人收水果 不料引狼入室被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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