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12月25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在中心城区各级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与相关部门统一设置供非机动车停放的区位。从下周一起,成都中心城区所有非机动车车停车区位一律以此为标准,设置工作启动并全面铺开!
一、导则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心城区各级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区域。
二、非机动车停放区位的规划原则
非机动车停放区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布设、集约整合、衔接公交、服务出行”的原则,供骑行非机动车的市民使用,区位的规划不得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城市主干道确、次干道、中小街道按照“便民合理”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三、可以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位的的道路
1、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上,有条件的可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且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位内,保持停放秩序良好。
2、次干道、中小街道除禁止规划设置的道路外,按照“便民合理”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3、居住型街道与商业型街道,可结合小街区道路两侧人行道或广场、城市绿地,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4、沿街建筑可以在建筑体地块内或建筑体退红区域供公众通行部分,在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情况下,可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四、禁止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位的的道路
1、人行道宽度低于2.5米的,禁止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2、影响消防安全的区域,禁止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3、人行道的盲道上,禁止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4、地铁站出入口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5、非机动车停放区位不得影响商家店铺的正常经营。
五、非机动车停车区位的标志标线
为倡导绿色、低碳、环保出行,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标志标线,由标示停车区域边缘的白色边线和划于区域两端的非机动车绿色路面标识组成。
六、非机动车停放区位可以停放的车辆类型
符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所有非机动车。
七、停放规则
与停车区位内施划的非机动车绿色路面标识的车头方向一致。
八、非机动车停车区位的备案
规划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区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记者 李丹)
原标题:26日起 共享单车严禁乱停乱放 成都全市统一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