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回眸
回眸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
地方立法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构建完善符合成都实际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市委要求,把围绕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构建完善符合成都实际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遵循中央对于城市管理工作中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五个领域的界定,我市67件地方性法规中属于城市管理领域的有37件,占到55%,基本涵盖城市管理主要领域。今后将按照推进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对10余件现行城市管理法规进行修改,拟新制定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等20余件城市管理法规,全面覆盖城市管理工作领域,为实现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一年来,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深入推进,年度立法计划全面完成。全面贯彻我市地方立法条例,把握立法为民的重要原则,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增强立法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法规3件,修改法规2件,进入审议程序法规4件。为适应我市城市地铁加快发展的需要,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涵盖地铁、轻轨、有轨电车,规范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安全保障等事项,在遵循上位法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突出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立法取向,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增强兴隆湖区域保护规划的刚性约束,做到保护与管理并重,推进天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社区教育促进条例,对各类教育资源在社区开展的教育培训活动进行整合规范,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简阳市改由我市代管以后,常委会及时组织市级有关部门、简阳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对62件地方性法规在简阳实施的条件、时间以及相关准备工作逐件进行论证评估,常委会就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在简阳市适用工作做出决定,当年实现全域法治统一。此外,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等5项工作为题,听取报告,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进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按照市委要求,组织开展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督查调研,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唐良智书记对督查调研报告给予高度评价;依法审议《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积极为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聚焦民生问题,坚持每年开展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专题询问环城生态区保护建设工作;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办理食品安全专题询问意见书的专题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提出工作要求;持续开展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监督检查,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三年过渡期已经过去两年的实际,督促政府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实现治理目标。改进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市级决算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处理情况进行专题审议,督促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同审查预算决算结合起来,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落实到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上,促进公共资金资源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相关决定,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诉讼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促进司法公正。把信访工作纳入监督范畴,丰富监督内容。
一年来,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行使工作也取得新的成绩。认真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完成。
代表工作有了新改进
一年来,加强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4件代表议案和552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3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结27件。实事求是认定代表建议办理A类件(所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件的比例由上一年的82%调整为70%,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的真实性有所提高。对35件代表提出的优秀建议和10个先进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激励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激励承办单位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组织在蓉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成都代表团成员集中视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代表小组围绕就业创业服务、学前教育发展、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加强毗河生态保护、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健康产业加快发展等民生问题开展调研,形成16篇专题调研报告,供政府改进工作参考;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活动360余人次;组织省、市人大代表积极参加“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全年培训市人大代表260人。
自身建设得到新提升
一年来,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对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的要求,讲政治、讲科学、讲实干、讲团结、讲廉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保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增强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努力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人大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清爽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督查调研,强化责任落实,统一规范设置区(市)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全面落实,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配备到位,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建立和人大工委主任专职配备稳步推进。20个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得到增加,专职委员比例有所上升。区(市)县人大全部建立电子表决系统,人大表决活动的民主性和真实性得到加强。坚持常委会学习会制度和常委会会议集体学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提前印发常委会会议相关材料,使参会人员能够深入研读,为审议发言做好准备。及时编发会议简报,真实反映审议意见,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不断提高。严肃会议纪律,全年十次常委会会议平均到会率为95%。常委会领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承担相关工作,深入实际抓落实,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常委会机关同志深入定点帮扶贫困村,帮助制定脱贫规划,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助推脱贫攻坚。
总结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可圈可点。一项项地方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审议,一次次务实有效的监督行动,一个个为民利民的代表活动,推动城市日新月异,令人倍感振奋。在靓丽的“成绩单”背后,回荡着市人大常委会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为民、科学履职的铿锵足音。
本报记者 杨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