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2014年
在全省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2020年
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障
保险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公平享有
□毛丽 本报记者 刘春华
【改革故事】
“我现在每月能领92元了,这些钱平时除了给家里添点生活用品,还能给孙子买点零食。”2月10日,在沐川县沐溪镇社保业务大厅,家住沐溪镇茨湾村6组的牟启珍乐呵呵地向工作人员展示她的“工资卡”。当天,牟婆婆除了查自己的养老保险金账户,还要办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帮在外地的女儿小陈参保缴费。
作为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沐川县从2012年初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00元到1000元的10个档次,增加到100元到3000元的13个档次。
沐川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后,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不再有城乡之分。同时,由于缴费档次增多,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档次。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过程中,为体现对困难参保群体的照顾,沐川县政府针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贫困夫妻,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全面实现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截至2016年底,政府代缴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养老保险费共计1400人,金额14万元。
自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沐川县通过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持续提高。2011年至今,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75元。参保缴费人员每年政府最低补贴从2012年的30元提高到40元。目前该县累计投入参保缴费补贴资金740万元,惠及城乡居民35.54万人次,累计发放养老金1.1亿元。群众获得感的提升激发了其参保热情。截至2016年12月底,沐川县参保人数已达11.4万人,参保率达到98%。
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
【改革亮点】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原标题:深改三年 百姓增添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