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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7-02-21 07:56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2月20日在成都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46人,列席196人。

市委书记唐良智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中共成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所作工作报告和王东明同志讲话、王雁飞同志所作工作报告以及唐良智同志讲话。审议通过了王川红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工作报告。

唐良智同志讲话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强调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要深入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深入抓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巩固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深入抓好“四风”问题整治,全力打好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要深入抓好惩贪治腐,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要深入抓好换届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同向发力、注重“坚定理想信念”和“增强文化自信”相互促进、注重“党内廉洁”和“社会廉洁”同频共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会认为,唐良智同志的讲话旗帜鲜明、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市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为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总结了2016年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市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持之以恒刷新吏治,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面落实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全会总结了工作体会,一是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担当作为;二是必须始终保持工作的定力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三是必须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纪律标尺,强化政策把握;四是必须牢记执纪为民宗旨,把责任压到底,使根基更稳固;五是必须突出强化自我净化,保持谦抑品格,主动接受监督。

全会提出,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两准则四条例”,严格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紧紧围绕市委“157”总体思路,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第一,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履职担当。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带头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决定》、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妄议中央、阳奉阴违等问题,继续从严从实抓好换届纪律监督。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建立纪检监察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实施精准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建立容错、纠错、免责、澄清相关制度机制。

第二,突出从严从实,层层压紧责任。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紧紧盯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建立健全纪委(纪检组)定期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用好问责利器,在执纪审查结束时一并提出是否开展“一案双查”的意见,建立问责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对问责不到位的要坚决纠正,对该问责不问责的要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典型问题。

第三,坚持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抓深做实纠正“四风”,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定期排查梳理,及时跟进整治,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征地拆迁中虚报冒领、倒卖社保指标,侵占集体“三资”、村公资金、低保资金的,要坚决惩治、绝不手软。巩固专项整治和问题查处成果,探索作风建设方面的长效之策。

第四,持续加劲用力,保持反腐高压。保持定力惩治腐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四种形态”,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分地区分领域研判形势,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审查。

第五,整体分层推进,彰显利剑作用。制定市委巡察工作议事规则,出台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巡察工作联席会议等系列制度,优化巡察工作流程。科学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并重,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开展巡察“回头看”。全面推开县一级党委巡察工作,探索开展跨区域巡察,加强巡察工作与巡视工作的对接。

第六,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推动健全完善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国资国企、财政资金监管、政府采购等领域制度。把2017年作为“制度执行年”。积极实施“精准预防”试点工作,深化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廉洁成都”建设,继续推进廉洁社会单元创建,积极探索加强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的制度机制。深入开展“两准则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

第七,强化改革创新,提升治理能力。出台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派驻机构改革。提早谋划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化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完善互联互通共享的监督执纪大数据信息平台。

第八,锤炼思想品格,锻造过硬队伍。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和统筹做好纪检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工作,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国企、高校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效能。在全市开展“做‘五讲’‘四专’纪检监察干部”主题活动。坚决落实系统内“两个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系统巡察。坚持“刀刃向内”,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干部严肃查处。健全“权力公开+民主评议+案例通报”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干净担当,锐意开拓进取,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为成都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原标题: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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