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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硬骨头 四川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全面启动

2017-03-21 07:22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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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四川即将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正式领到“特别通行证”——被赋予“特别法人”身份。

这一刻,成都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王世军已经等了10年。2007年,王世军为刚成立的合作社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就碰了壁——法无依据,直到5年后温江区颁发组织机构证明书,合作社才在银行开上了账户。

这为我省即将全面启动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扫清了关键障碍。这项改革事关全省6000多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社会治理和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三农”专家认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意义,不亚于包产到户和农村税费改革。□本报记者 李淼 朱玲

A 形势逼人

集体经济权利长期虚置,“空壳村”占比较高,同时,贫困村退出有硬性指标要求

市场主体地位不被认可,只是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尴尬之一。随着人民公社体制解体,负责管理集体资产的生产队等不复存在,作为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建立起来,但集体经济组织并未相应建立。

《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这是一笔极为巨大的资产。2015年底,全国58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达2.86万亿元,村均近500万元,东部沿海村均近千万元。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目前也高达378.5亿元。

“但集体究竟在哪?谁也说不清。名义上人人有份,实则像镜花水月,长期沉睡。”省农业厅合经处负责人表示,组织虚置、权责不清,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甚至流失,个别村干部说了算,出现“小官巨贪”。

不仅“虚”,“弱”更突出。目前,我省无集体经济收入的“空壳村”占比也有20%左右,村均经营性收入仅几万元,这还主要来源于集体资产资源出租,水平普遍较低。“东部发达村动辄人均分红几万块,跟着集体‘有肉吃’。”苍溪白驿镇岫云村村支书李君慨叹。

脱贫攻坚头等大事也呈倒逼之势。根据规定,贫困村退出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有集体经济收入,并且人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6元、民族地区达3元。而2017年,我省计划退出的3700个贫困村中,还有72%的村未达到这项指标。

原标题:让 6000 万农民吃上集体经济发展“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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