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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牧马山一小区每逢大雨必淹 业主损失惨重(2)

2017-03-21 14:10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开发商很无奈:“我们一直在积极应对”

据业主们称,从去年起,大家便开始有组织的进行维权,但却没有任何效果。其中一家损失惨重的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一审判开发商退房,并赔偿业主几年来的损失。但开发商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

2017年3月14日,记者联系到华新锦绣尚郡开发公司成都华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方称小区被水淹,并不是开发商的问题。“我们小区外有条三支渠,以前是灌溉渠,后来变为排洪渠,按照小区修建时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无法应对大雨的到来。”

该负责人表示,作为开发商,肯定希望品牌效应得到维护,所以他们也一直在积极应对此事。“我们曾花费2000万在小区外进行改造,但效果不大。2013年小区被淹后,也在临河处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在小区内随时预备了水泵,也起到一定作用。”

“去年夏天,小区又一次被水淹后,公司也迅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整个排水管网做了改进。”该负责人称,近期也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商议,看能否改变小区的污水排放渠道。

对于由于水淹遭受损失的业主,该负责人称这并不是由于开发商主观因素造成的,因此不应该由开发商进行赔偿。但作为小区的开发方,会对水淹的业主进行关心和慰问。

“开发商严重违约” 律师说:业主应合理合法的主张自己的权益

面对这一遭遇,华新锦绣尚郡的业主们又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记者采访到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袁露律师给予解答。

袁露律师认为,在这个房屋买卖的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浸水,渗水问题,严重影响业主的使用和居住,由此可以推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存在质量问题。

同时鉴于上述房屋的实际情况,交付房屋显然不符合业主对于合同目的的预期,其购买房屋使用居住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可以认定开发商存在为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作为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有权利就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额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法律责任。

袁露说,业主在维权起诉中,需要收集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对房屋浸水情况进行证据固定,合理合法的主张自己的权益。当然,业主在维权过程中,除了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外,还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建筑管理部门等投诉。(记者 范瑞鸣)

原标题:闹心!成都牧马山一小区每逢大雨必淹 业主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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