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的朱某在取保候审回家多日后,依旧追悔莫及,称没想到抓“癞克宝”竟然会被抓到警察局去。与朱某一起取保候审的还有碑记镇的王某文和王某成,三人因捕捉“癞克宝”(学名“蟾蜍”或“瘌蛤蟆”)700余只,“莽子蛇”3条,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雁江警方抓获后移交资阳市森林公安局。
目前,其三人捕获的猎物已放归自然,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摩托车深夜进村引警方怀疑
5月27日凌晨2点,雁江区公安分局丰裕派出所民警郑涛巡逻结束回派出所时,后面来了一辆摩托车。车上两名男子一见警车,立刻停下,犹豫片刻之后,便加速超过警车,往高石村方向扬长而去。
两名男子怪异行径引起了警察的怀疑:这么晚,两人鬼鬼祟祟地要干什么?民警随即紧跟其后,摩托车更是加速前进,最终警方在高石村一断头路发现了被丢弃的摩托车,两名男子不见踪影,旁边还停着一辆面包车。
民警下车对摩托车进行了搜查,车上绑着三个编织袋,其中两个袋子里放满了癞蛤蟆,一个袋子里装着蛇。
警察怀疑,行迹可疑的两名男子应该是在附近抓癞蛤蟆,然后因不熟悉路线碰巧在派出所门口经过,遇见了警察追踪后无奈弃车而逃,于是开始在附近搜罗。
车上搜出700只癞蛤蟆
警察在附近搜寻的声音惊醒了家住周围的朱某,他循声而来。经警察询问,他表示自己是面包车车主,但不认识摩托车车主。不过警方对面包车进行搜查后,发现车上同样放着几个袋子,里面装满癞蛤蟆。
“抓癞克宝也犯法?”朱某被警方抓获时,一脸疑惑。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起初,他对警方坚称癞蛤蟆是他抓来养的,因为自己身体不适,听人说癞蛤蟆蜕下的蟾衣可作药引,但却难得到,所以,多抓一些来收集蟾衣。
“但为何抓癞蛤蟆的摩托车就恰好停在面包车旁?为什么面包车内放着几百只癞蛤蟆?”在一系列的巧合之下,朱某不再狡辩,承认自己深夜在田间地头打着电筒偷抓癞蛤蟆,一来收点蟾衣,二来癞蛤蟆也可以卖钱。没想到自己的贪念会犯了法。
随后,警方依据线索找到骑摩托车的两名男子王某文、王某成,将他们和朱某三人一起移交给资阳市森林公安局。
经查,摩托车上装有261只癞蛤蟆和3条“莽子蛇”,面包车的编织袋装有443只癞蛤蟆。三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民警:
癞蛤蟆受国家保护 随便乱抓可能承担刑责
“我们请省里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对案件进行了处理。”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邓平告诉记者,每年的3月至7月是四川省禁猎期,根据《刑法》第341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猎期狩猎的野生动物数量达到20只以上的,即构成非法狩猎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经鉴定,三名嫌疑人所捕获的癞蛤蟆为中华蟾蜍(俗称:癞克宝),蛇为赤链蛇,且均为活体,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市民们大多都知道抓青蛙、‘癞克宝’不对,但很少有人知道这样做可能会犯罪。”邓平说。
目前,朱某、王某文、王某成三人已被资阳警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刘云涛 封面新闻记者 田雪皎 摄影报道
原标题:资阳三男子捕捉700只癞蛤蟆被抓 民警称已涉嫌非法狩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