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钟某某驾车在崇州因抢道斑马线致行人一死一伤。
鸣笛催促、抢道行驶……这是不少市民过斑马线时,都曾遇到过的烦人经历。今年6月起,成都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车不让人”专项整治。目前,礼让情况明显增多,但也有部分司机仍我行我素……
7月3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崇州市人民法院获悉,当地两名司机因在斑马线抢道行驶造成2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近期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
目前,成都交警除了继续整治“车不让人”外,还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呼吁更多的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
车祸
抢道行驶致行人身亡 两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当时觉得过得去,就想抢时间。”6月28日,老司机钟某某站在法庭上,深埋着头,十分懊悔抢道行驶的冲动。
今年3月2日,崇州金盆地大道上,钟某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往世纪大道方向行驶。在通过一处人行横道时,为了赶时间,他并未提前刹车减速,反而试图抢道通过,不料与两名正常通行的行人发生碰撞。最终,造成一人抢救无效身亡,一人受伤住院。
在当天的审判庭上,还有一起案件也是因抢道酿成的悲剧。今年2月4日,司机杨某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由崇州元通镇沿华怀路往崇阳镇方向行驶,当他行驶到华怀路某路口时,同样是因为抢道,将过马路的两名行人撞倒,造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崇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杨某某、钟某某对各自的肇事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判决
构成交通肇事罪 两司机获刑1年2个月
6月25日起,成都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专项治理行动。为进一步督促司机礼让行人,崇州法院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了这两起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交通肇事案。
法庭上,两名肇事司机都低头承认了违法行为。法官认为,司机钟某某、杨某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均未停车让行,因而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规定,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
由于两被告人都对被害人家属作出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崇州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某和杨某某有期徒刑各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据了解,根据“机动车礼让行人”的专项整治行动,该法院还将通过快速审理机制,加强对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发生的严重交通事故进行审理,进一步促进城市交通文明,提升市民安全感。
整治进行时
行人非机动车违法 成都一天查获58件
7月3日上午,成都交警来到倪家桥附近路口,除了继续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为进行整治外,还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上午10点38分左右,斑马线前的信号灯变为红色,虽然大部分行人都停下了脚步,但一位穿着粉色上衣的男子,却突然闯入道路,试图横穿马路。交警一分局民警立即将其拦下。
“我真没有注意是红灯。”面对问询,该男子说,他刚从地铁站出来,看到没有车辆通行,就打算走过去,“比较赶时间。我知道红灯亮不能通过,下次一定注意。”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
几分钟后,同一路口处,一辆骑电瓶车的男子也因闯红灯被民警拦停。该男子称:“我看到前面的人都在走,也没注意已经变成红灯了。”
仅7月3日当天,成都交警便查获并处罚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58件。
获赞
司机主动停车让行 民警现场发放点赞贴
在当天的整治中,成都交警还对主动礼让行人的司机进行了“点赞”。
“我是等行人过完了,才通过的。”上午11时许,一辆川A牌照出租车通过路口时,在等待至少4位行人安全通过后,才选择通行。面对询问,司机张先生表示,从学车开始,他就知道有礼让行人的规定,“最近又看到新闻宣传,肯定要遵守。”
交警与志愿者都为司机的行为点赞,并在车后粘贴一张“车让人,我点赞”的标识。“也是为了让其它车辆学习这种文明行为。”民警表示,目前专项整治已连续开展一周左右,“车不让人”的现象正不断改善,“希望更多的驾驶员能主动礼让,也希望广大行人做到不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
原标题:“车不让人”致人死亡成都两司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