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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再“扩容”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17-09-26 07:1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王雪意   责任编辑: 马兰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再“扩容”中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服务中心实现综合业务“一口受理”(资料图)。 黄雪玲 摄

中新社上海9月25日电 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了向全国10个自贸试验区推广外,还将“扩容”至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新区。

这是25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在上海召开的现场会上传出的消息。在试点区域,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将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并根据地方实际采取其他管理办法,企业实现持照即可经营。

2015年,上海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116个行政许可事项,按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等5种方式进行改革试验,以解决企业“办证难”问题。目前,37项事项的改革举措已在上海实施,17项改革举措在全国推行。

就在本月,中国官方决定,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清理11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继续探索破解企业面临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

目前,中国平均每天新增企业从2013年的0.69万户上升到1.64万户,开办企业便利度的国际排名大幅上升31名。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介绍,近三年来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简化住所登记、多证合一等多项改革措施,夯实了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

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说,“证照分离”的原则之一,是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试点过程中,10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备案,26项实行告知承诺,41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3项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陈学军表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中,上海努力从“重审批”转向“重监管”,并将“证照分离”试点改革和“双告知”“双随机”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完)

原标题:“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再“扩容” 中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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