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3日,萧县煤炭管理局原副局长徐孝祖因构成受贿罪,在看守所的讯问室内被法院宣判,其于第二天被发现在讯问室内自缢身亡。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该事件的调查处理有了最新进展,看守所两名民警因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日前被灵璧县检察院立案查处,并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徐孝祖原系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煤炭管理局副局长。2014年3月19日,经宿州市检察院指定,该市埇桥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徐孝祖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于2014年12月19日依法起诉至埇桥区法院。法院一审经审理后判决认定,被告人徐孝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200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5年3月23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埇桥区法院有关人员在宿州市看守所五号讯问室对徐孝祖进行宣判。宣判结束后,徐孝祖没有及时被还押,一直滞留在五号讯问室。当夜,徐孝祖在讯问室内的铁制栅栏上自缢身亡,直至第二天上午8时15分左右被发现。
徐孝祖缢死事件发生后,灵璧县检察院根据宿州市检察院的指定管辖,依法对此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日前,灵璧县检察院在依法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宿州市看守所两名负有直接责任的看守所民警娄某、杨某立案查处。检察机关认为,娄某、杨某身为看守所民警,在当日提押、还押徐孝祖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徐当夜滞留、缢死于五号讯问室,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相关的调查、检验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