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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通知 指标到校生须初一在校且有学籍

2015-04-23 08:39   来源: 成都晚报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校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今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俗称指标到校生)要以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并且这50%不得采用保送或推荐方式,也不得以保送生、直升生等计划代替定向分配计划。

定向分配计划新生录取时,要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学生自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指标到校生的名额,省教育厅也做了界定。要求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个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成都晚报记者 汪兰

原标题:指标到校生须初一在校且有正式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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