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气污染防治 取得一定积极成效
2014年与2013年相比,全省空气中三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均有下降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5.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下降27%,是前三年平均降幅的6倍;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下降12%,是持续上升7年后首次出现下降。
成都市细颗粒物(PM2.5)同比下降20.6%、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6天。
到2017年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步增加;
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基准年下降10%以上。
成都市细颗粒物(PM2.5)下降20%以上。
“2014年同比2013年,全省空气中三项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5.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下降27%,是前三年平均降幅的6倍;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下降12%,是持续上升7年后首次出现下降。成都市细颗粒物(PM2.5)同比下降20.6%、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6天。”昨日,省政府《关于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积极成效。
责任书要求
到2017年我市PM2.5下降20%以上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与我省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提出到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步增加;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基准年下降10%以上。为更好地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我省自我加压,对成都市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下降20%以上的要求。我省坚持一手抓新污染控制、一手抓老污染治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省委、省政府立足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14年出台实施了《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涉及大气污染防治事项21项。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都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以“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为重点防治领域,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狠抓重点领域污染减排
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存量削减
“下一步,全省将狠抓重点领域污染减排。”对于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和除尘升级改造、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城市扬尘整治、燃煤控制和小锅炉整治、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等重点领域,按照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的原则,确保取得成效;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存量削减,将新建和改造燃煤机组脱硫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新建和改造钢铁烧结机脱硫2260平方米,新建燃煤电厂脱硝装机容量966万千瓦,新建和改造脱硝水泥熟料产能9000万吨/年,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将推动“路、油、车”综合管理,合理规划建设城市交通体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增设公交车、自行车专用道,提高城市智能交通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成都等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鼓励绿色出行。同时,我省还将继续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机动车标志管理,促进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实行黄标车禁行,完成国家下达的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任务。
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在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将从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到2020年煤炭消费控制在8500万吨以内;推进现役燃煤机组升级改造,力争到2020年对现役11台60万千瓦机组、2台33万千瓦机组和11台30万千瓦机组全面完成升级改造。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不断优化。我省还将强化污染防治基础工作,加强大气污染基础研究;深化成都及周边地区灰霾污染科技专项研究,启动川南地区灰霾污染研究,进一步摸清盆地主要城市大气污染来源、转化规律,为科学治霾提供技术支撑。
此外,全省还将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城市主城区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推进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加强城郊环境整治,实施民用燃煤改造、替代工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遏制秸秆焚烧。
本报记者 王伶雅
原标题:到2017年我市PM2.5下降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