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2016-2017年计划再改造40万户,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存量农村危房的改造。
据了解,《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方案(2014—2020年)》实施以来,四川省住建厅根据“旧村改造行动”的总体要求和2020年的目标任务,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年度目标,制定《实施“旧村改造行动”工作方案(2015-2020)》,确保了“旧村改造行动”有序有效推进。同时,将“旧村改造行动”纳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目前,由四川省住建厅牵头,会同省委农工委、环保、农业等14个部门编制的《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划》,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下发。下一步,四川省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乡村规划编制,落实科学规划理念,坚持规划先行,推进乡村规划编制。重新审视并调整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转移、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业人口承载力、自然村庄村落变迁等因素,对新村聚居点、旧村落和传统村落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研究制定《四川省村规划标准》,提升全省乡村规划编制水平,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体现乡村规划的特色,展现生态田园风光;加快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传承农耕文化和农村民居特色,记得住乡愁。
同时,抓好农房建设管理。继续实施“百万安居工程行动”农房建设。结合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等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政策,加大农房建设投入,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为农村全面小康奠定基础。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落实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支持。2015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2016-2017年计划再改造40万户;2018年后根据农村危房实际情况再逐年安排改造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存量农村危房的改造。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一体化管理,制定出台《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等相关地方政府规章及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落实农房建设监管职责和分工;加强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村新建房屋落实抗震设防措施,统筹推进农房抗震设防改造。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将四川作为全国“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地区。推动农房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四川省农房确权登记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农房登记确权工作,适时召开推进工作现场会;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开展农房流转试点;按照省政府安排,积极推进农房地震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此外,四川省还将结合“百镇建设行动”,充分利用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基础设施向旧村延伸,公共服务设施向旧村覆盖。结合产业发展和农业设施项目,统筹旧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三建四改”和“6+1”配套工程深入实施,优先解决旧村落水、电、路、通讯和广播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加强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指导,强化质量安全,提高建设水平。
下一步,四川省还将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继续开展传统村落补充调查,摸清传统村落底数,命名公布省级传统村落,向国家推荐一批传统村落,积极争取中央专项政策的支持。重点抓好“蜀道”、“藏羌彝走廊”等沿线传统村落挖掘、保护及整体规划利用,充分利用传统村落文化资源,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严格按规划实施保护,建立专家驻村联系指导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防止大拆大建或片面追求大集中。
按照《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划》明确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财政投入等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推进工作;逐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成农村人居环境一村一档调查和信息更新工作,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评价分析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每年完成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村庄”1000个以上,积极向国家申报一批“宜居村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2015年将以“全省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接受国家对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力争第一批通过国家验收。(记者 李丹)
原标题:四川今年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 2020年全面完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