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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天火锅店使用"老油" 总经理被刑事诉讼

2015-06-17 07:22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红顶天火锅一品天下店的招牌已被拆下

红顶天火锅店4个分店涉嫌违规回收顾客吃剩的火锅油,经粗糙加工后,又端上餐桌供客人食用……昨日上午,2015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面启动。成都商报记者从启动仪式上获悉,从2014年9月至2014年11月10日被查获,红顶天4分店共使用了约25kg回收油,制作火锅底料油275kg。

目前,成都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已没收当事人非法所得,并罚款近20万元。同时,成都市检察院已经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

四家分店都在用“老油”

2014年11月10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天府新区白沙红顶天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涉嫌用回收的火锅底料油加工制作“老油”。同天,该局将案件上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

经查,成都红顶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4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被查获期间,从所属的蓝谷地店、玉双店、一品天下店回收使用过的火锅底料油115kg左右。然后,由该公司驾驶员运转至天府新区白沙红顶天火锅店,再由炒料工去除油品中的异味和杂质以供再次使用。

据了解,在熬制新的火锅底料油时,涉事火锅店按5kg新油和0.5kg回收油的比例进行熬制,然后送到公司所属的其他3家火锅店使用。截至2014年11月10日被查获,已使用约25kg回收油,制作火锅底料油275kg。

火锅店关门老总被刑诉

昨日,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成都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作出吊销成都红顶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四家火锅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19764元;没收上述4个店违法生产的食品,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197640元。

2014年11月18日,成都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红顶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某某、中央厨房炒料员牟某某、火锅店技术副总赵某某、营销副总杜某某依法提起刑事诉讼。

炒料员供述: 回收油反复洗 高温去异味

嫌疑人牟某某从2014年10月开始,被雇佣在红顶天火锅白沙店中央厨房内利用回收火锅油加工制作食用火锅油。据其介绍,一般情况下,他会将回收的油掺起水,先“洗”一遍。等它沉淀一下后,然后又把它打起来,再洗一遍,“洗”三次后,加点姜葱蒜和白酒,高温去掉异味。

牟某某称自己加工的油很脏,“但是老板喊我整的。”据该公司营销副总杜某某介绍,在熬出的1斤老油中,一般会加入10斤新油,然后再熬开。吃火锅时,一锅大概能用3斤油。

据了解,2014年8月,红顶天火锅店开业以后,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公司总经理丁某某听人说使用老油在火锅里,会比新油味道更好。为了提升口感,同时为减少成本,他和公司技术副总赵某某、营销副总杜某某经商量,决定自产自销。从2014年9月开始,赵某某要求红顶天各个火锅店回收顾客吃剩的火锅油,并统一运送到白沙火锅店中央厨房,由炒料员牟某某过滤、提纯,制作老油。而后再运往其他分店,供食用。至于为何违规回收吃剩的火锅油,该总经理丁某某说,“老油香味会更重,辣味更突出,香味麻味辣味客人能更适应,更上口。”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摄影记者 张士博

新闻动态

涉事店原址 四月内几易其主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分别前往红顶天火锅蓝谷地店和玉双店原址所在地,发现两店在短短半年内已几易其手,目前均已被一家名为海江园的火锅店接手。

在玉双店门口,新的火锅店计划于19日开始营业。店内柜台前的工作人员称,这家店刚从一家名为“蜀境品道”的火锅那儿接手。

通过查询工商信用信息记者发现,红顶天火锅店的玉双店和蓝谷地店,在半年时间里已经易手两次。其中,成华区红顶天火锅店(即玉双店)于今年1月8日注销。4天后,蜀境品道火锅即在原址注册,接手该店。5月26日,在同一地址,在蜀境品道火锅未注销的情况下,海江园火锅又成了这个地方的主人。

原标题:火锅掺“老油” 红顶天总经理被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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