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最终花落成都。
6月2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获悉,国务院日前发文批复同意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江苏苏南、天津、湖南长株潭之后国务院批复的中国西部首个、全国第8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记者了解到,作为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高新区将享受多种政策红利。“西部首个”“全国第8”
2009年以来,国务院批复建设了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都位于我国中、东部。
记者梳理发现,第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北京中关村,时间为2009年3月。同年12月,武汉东湖成为第2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1年3月,上海张江成为第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4年6月到12月,深圳、江苏苏南、天津、湖南长株潭分别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缘何能跻身全国第8,成为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早在1991年,成都高新区就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11月,在科技部首次公布的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中,成都高新区总体排名全国第3、中西部第1。
据悉,为成都高新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四川进行了长期努力。2014年9月,省政府印发《支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条政策》,提出将从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等方面予以支持。2015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四川代表团全团建议:国家尽快批准成都高新区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享政策红利探索“成都模式”
成为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高新区将得到什么政策红利?
记者了解到,成都高新区将全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已全面推广的“中关村六项政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
除外,成都高新区还将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四项政策: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政策和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以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为例,对示范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同时,在“6+4”政策外,国务院同意成都高新区结合自身特点,在推进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新型创新组织培育、产城融合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先行先试。2020年力争建成“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获批西部地区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增强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新优势、引领西部地区加快产业等,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道。
记者了解到,和全国其他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比,成都高新区在产业基础、人力资源、科技资源等具有自身优势。“国家高新区中,成都高新区名列前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基础扎实;同时,成都人才富集,成都目前正在开展‘创业天府行动计划’,不只是本地人才,省外、国外人才都往成都涌来。”同时,该负责人称,成都高新区将加强和成都天府新区、成绵乐城市群、重庆等合作,从规划等层面加强沟通。“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名词解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从某种程度而言,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对一个区域创新驱动引领发展的最高褒奖。
华西都市报记者 张路延 实习生包惠先
政策红利
“6+4”
●“中关村六项政策”1、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2、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3、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4、股权和分红激励5、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6、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四项政策”1、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3、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政策4、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
原标题:全国第8个、西部第1个 成都高新区升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