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30日21时,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297万余辆。
昨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结束。今日起,我市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今日,成都交警将对无牌无证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同时,成都交警提醒,合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最后一天 市民上牌踊跃
昨日下午2时许,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交警一分局电动自行车综合上牌点。“之前一直有事情耽误了,今天是集中登记上牌的最后一天了,所以下午专门请假过来上牌!”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为超标车,已经买了1年多时间,“支持上牌!”王先生说,电动自行车上牌有很多好处,“对老百姓来说,最直接的一点就是一旦车子丢了,找回的希望大了很多。”
市民吴大爷推着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在上牌点外等待上牌。“我这个是合标车,才买的!”吴大爷笑着说,骑着合标车上路,不仅他自己心中有底,儿女也放心。昨日上午,他购买了这辆合标电动自行车之后,第一时间就来到上牌点为电动自行车上牌。
记者注意到,相比前几天,集中登记上牌最后一天来上牌的市民增加了不少。昨日晚上9时,成都市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结束。
不缴纳罚款车辆将被暂扣
今日起,我市将依法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罚。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前款所列非机动车未经依法登记禁止上道路行驶。”
对于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民警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 摄影报道
原标题:无牌电马儿上路 今起将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