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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一民警因对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被记大过

2015-08-13 20:19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在线消息  8月13日,达州市达川区纪委监察局召开情况通报会,公开通报10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达川区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室原负责人张伟生、达川区河市镇金滩村党支部书记张仕平均因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受到处分。

据调查,达川区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室原负责人张伟生在群众多次申请更改姓名、年龄过程中,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未认真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以致引发媒体曝光炒作,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达川区河市镇金滩村党支部书记张仕平于今年4月组织召开全村信访、安全工作会议时,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作出了违背巡视工作要求的错误决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据悉,自“6.25”全省召开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题会议后,在一个半月时间里,达川区累计查处该类案件56件61人,启动“一案双查”2件,移送司法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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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阳乡原党委书记夏德喜组织公款旅游案。2013年5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江阳乡无视规定、顶风违纪,以工会选送先进分子疗养为名,组织部分机关干部和村干部80余人,分两批次到云南丽江、大理等地公款旅游。时任江阳乡党委书记夏德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河市中心供销社主任郑仕贵违规操办宴席案。2014年12月29日,郑仕贵不按照上级领导审批意见执行,违规超规模为其子操办婚宴,并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郑仕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堡子镇耿石村党支部书记朱维宝失职案。耿石村从2011年“9.18”洪灾、2012年“7.4”洪灾灾后房屋重建补助金中分别截取8000元、7000元充当工作经费。朱维宝作为耿石村党支部书记,应负主要责任。朱维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达川区一公安干警对群众态度生硬被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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