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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一老板欠薪53万逃匿 主动投案后获刑两年

2015-11-16 14:04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11月16日,乐山峨边法院公布当地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建筑老板罗某某明明已拿到工程款,却故意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甚至卖掉自己的汽车逃匿到福建。虽然后来主动投案,但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4年5月至12月,罗某某陆续承包了峨边县东风新城三期、雅安市石棉县广元堡社区、玉泉山庄三处建筑工地承包工程,并组织陈某某、段某某、庞某某等多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结算后,罗某某总共获得80余万元工程款。今年2月,农民工们多次向罗某某讨要劳动报酬,罗某某向农民工出具了欠条,但后来其手机停机,农民工们联系不上他。原来同年3月,罗某某将自己的轿车以31000元价格卖他人,更换手机号码后逃匿到福建,逃避支付陈某某等54名农民工的工资,累计金额达53万余元。今年4月初,峨边县人社局发出指令书,责令罗某某于4月14日前支付农民工工资,罗某某至今仍未支付。4月30日,罗某某迫于法律震慑力主动投案,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

峨边法院认为,罗某某以转移财产、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沙库拉美四川日报记者刘春华)

原标题:乐山一建筑老板欠薪53万逃匿 主动投案后获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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