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鸣冤:发放数量有记录为证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向中国黄金珠宝城内江鼓楼店经理及其内江地区负责人求证,对方均称上述帖文中所述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
“我们确实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过该活动,但是由于货物延期到达,无法如期发放。为了安抚一大早就到场排队的市民,我们只好拿出之前活动没有领完的‘金叶’来代替,告知市民还可以改日来领‘金花’。”对于网友对“金花”变“金叶”的质疑,中国黄金珠宝城内江地区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在细节处理上确实存在不周全之处,但他们已于活动前在微信上发出过活动延期提醒,由于种种原因,该提醒微信被举报为违规信息被微信删除,致使部分市民无法获知活动变更消息。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在中国黄金珠宝城位于市中区中央路的两家店同时进行,由于“金花”每日数量有限,而到场市民过多,为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他们只好对外宣传只发放200枚,并按排队顺序发放号牌登记,凡领取者均有网友信息记录。但事实上,网友排队有序,并无安全隐患,他们实际上已在“金花”到货后的14日和15日向领取号牌的市民按每日500枚的标准补发了“金花”。
商家同时表示,店员在发放过程中向市民推销“金叶”和吊绳是正当促销行为,并没有采取强制手段。对于有网友质疑“金花”和“金叶”的价值,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发放的“金花”和“金叶”均为该公司活动赠品,他们从未通过微信或口头向网友承诺过赠品属性和价值。
“网帖在没有准确核实信息的情况下,就说我们这次活动是‘骗局’,这对我们是不公正的。”商家表示,目前正在向律师咨询相关法律事宜,若有人借此存心污蔑,不排除以法律手段追责。
工商局:是否欺诈正在调查
商家的解释是否合理?网友的斥责是否得当?就此,记者咨询了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
“是否涉欺诈和虚假宣传,要看商家的实际行动与微信中的宣传是否一致。”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微信内容中,商家没有作出赠品价值承诺,因此网友提出的“欺诈”没有依据。同时,商家搭售商品,若没有强制,就不算违法。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表示,如果商家拿不出证据证明活动期间确实发放了相应数量的“金花”,那就涉嫌“虚假宣传”。目前,工商部门已注意到网友反映的情况,商家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正在进一步调查。
律师说法:微信集赞应注意保留证据
若商家不兑现承诺,消费者在微信集赞交易中如何维权?
四川常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志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将商家在微信平台发布点赞活动视为“要约”,微信用户转发广告并集满“赞”就属“承诺”,至此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商家如不兑现承诺则属违约,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行为,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另外,在集满赞后,要通过转存、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好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张小丽 四川日报记者 张啸)
原标题:"金花"变"金叶" 内江一珠宝城涉微信集赞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