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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5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2015-12-11 10:20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地方改革步伐、提升发展空间营造出良好政务环境,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5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决定》,5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予以取消。

《决定》要求,从公布之日起,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要立即停止受理,已受理的要立即停止办理,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据了解,这57项行政审批事项均是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审批事项,本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涉及18个部门,项目最多的是地方税务部门,取消了28项审批事项。

这些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三个特点:一是量大面广,与市场、社会和人民群众联系比较紧密。二是取消了一批国务院部门委托,地方初审的项目。三是“含金量”较高,例如取消了“省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等一批项目,这些项目取消后利于促进稳增长,激发市场投资的潜力和活力。(记者 侯初初)

原标题:我省取消5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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