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盘点2015
五大工作助推发展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为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初步建成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2015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加强成都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市,制定法规3件,修改法规13件,废止法规3件,对3件拟立法项目进行立法论证,地方立法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3个,开展调研视察4次、专题询问1次,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参加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就加快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作出决定;审查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作出成都市与波兰罗兹市、韩国大邱市、墨西哥萨博潘市、摩洛哥非斯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支持政府利用国际友好城市资源,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2人次;制定我市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变动、代表资格终止和代表补选工作,补选市人大代表37人,终止38人的市人大代表资格……人事选举任免工作规范进行。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为代表发挥作用履行职权提供服务保障,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行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32件代表议案和500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41件建议,办结38件,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抓好自身建设,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代表机关的作用。
着力2016
六项重点任务推动“十三五”良好开局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2015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加强成都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将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方面着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着力提高人大会议质量,把开好人大会议作为行使人大法定职权的主要形式,健全会议制度,严肃会议纪律,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审议程序,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加强和改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善于将党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和共同行动,善于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规范设置区(市)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乡镇人大主席实行专职化,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工作委员会,工委主任实行专职配备……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推进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完成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兴隆湖生态保护条例、社区教育促进条例制定工作;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制定工作进程;完成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城乡规划条例修改工作;修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进成都科学发展、领先发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对立法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确保调整后的立法规划全面完成;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在重点内容和核心条款上下功夫,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发挥人大代表在起草和修改法规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主动征询区(市)县人大立法意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坚持法制统一原则,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增强监督工作的
针对性和实效性
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高标准精准扶贫开发、海绵城市建设、现代物流业发展、外事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救助等工作开展监督;组织视察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情况并进行专项审议;继续开展环城生态区保护、大气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监督。健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督促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能力,确保人大批准的预算全面执行;加强对公正司法的监督,听取审议诉讼服务网络建设、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等工作报告,对普法工作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进行督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放在推动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上,放在推动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贯彻实施。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将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等,纳入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内容,规范程序,健全机制,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
今年,我市将进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按照宪法和修改后的选举法、代表法要求,认真组织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做好候选人推荐和介绍工作,组织好投票选举。在干部任免方面,我市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选举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各项活动的参与,围绕立法和监督议题广泛听取意见。支持“一府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努力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定,做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服务保障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完善办理程序和跟踪督办机制,开展办理工作专项评议,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问题解决率。积极推行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及办理情况公开;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健全代表联络机构,搭建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拓宽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内容,通过调研、视察、走访等形式,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创新代表调研视察活动方式,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激发代表干事、创业、履职的热情,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继续开展区(市)县市人大代表跨区域交叉视察。建立代表履职激励监督机制,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促进和谐、助推发展的重要作用。
成都传媒集团两会特别报道组记者 王伶雅
原标题:发挥优势 助推发展 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