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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2016-01-26 09:44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确保“城市安全、市民安宁、社会安定”,成都消防支队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冬春季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记者从成都消防支队了解到,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消防部门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危爆物品专项整治等行动,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行业、全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切实堵塞安全漏洞。

消防部门将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景点、宗教活动场所、老旧居民院落、农民集中安置区、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及供气供电等行业领域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重大隐患问题将进行挂牌督办和限期销号,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我们会认真分析辖区、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摸清底数,制定措施。”成都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消防部门还将与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专人全方位开展防火检查,采取“分片包干”“走家入户”等形式对居(村)民楼院、农民集中安置区、农民自建房屋、棚户区开展一次网格化排查;与规划、城管等部门开展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将责令搬出住宿人员,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同时,消防部门还将督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将做到全面整改落实。

周才钧 严盛永 本报记者 曹宇阳

原标题:我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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