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作为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改革基础较好的市(州),我市适时推出了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的规范性指导意见,此举标志着我市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制度。而该项制度的完善,将达到激励事业单位发展、平衡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关系、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绩效考核、改善组织管理格局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该制度首先与绩效考核挂钩建立动态调控机制,明确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实行分类别分来源调控,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行的绩效考核,打破事业单位绩效水平只升不降的情况,实现职工收入与工作业绩挂钩、绩效水平与事业发展挂钩。同时,托低控高调节事业单位收入水平,通过采取托低、稳中、控高的办法,实现不同类别事业单位之间的收入平衡;并鼓励新增绩效盈余的事业单位提取工资储备金,“以丰补欠”,实现同一事业单位不同年度之间职工的收入平衡。
此外,该制度还强化管理激励发挥主管部门责任,明确将发挥主管部门管理作用和激励优势,充分体现行业特点,统筹考虑系统内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关系,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有效运用激励手段促进本系统事业单位良性发展。在工资发放管理方面,采用专账与审计结合进行规范,通过将工资专账管理与资金审计相结合,杜绝政出多门、资金渠道混乱的现象,实现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常态化。
原标题:成都事业单位收入 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